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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凭证件给予免验礼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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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署〔85〕署行字第790号通知下达后,一些海关反映,由于港澳地区人大代表
和政协委员近百人,验放时熟记和区分姓名有一定困难。为此,经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同意,今后,对港澳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入出境时,
海关可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证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证(见附件)给予免验礼遇。 |
